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3/09/22   作者:   点击:


各学部学生班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文件精神和湖南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省属高校)的通知》(湘财教指〔202319号)等文件要求,学院现将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适用范围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当年由专科学校升入本科学校(专升本)的学生,作为新生对待,不具备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热心公益;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平均成绩为85分以上,单科成绩80分以上,英语过六级),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含10% 采用四舍五入制);

5.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需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具体要求见(教财函〔2019105号相关规定)。

二、评定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

2.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不能重复评审;

3.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按所在班级内排名参评;

三、名额分配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省属学校)的通知》(湘财教指〔202319号)文件,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我院的国家奖学金指标为7个,参照2022年学部国家奖学金剩余指标数,指标分配情况如下:

经管学部2个,理工学部1个,人文学部2个,生科学部1特殊专业适当倾斜),机动指标1学部可多推荐1人作为参评备选对象

四、时间进度

1.9月30日前:学生个人向学部提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班委会、班主任提出意见;

2.10月10日前:学部初审,公布初评名单征求意见;

3.10月20日前:学院审查,公示名单;

4.10月23日前:数据上报湖南省高校学生管理系统。

五、材料报送

各学部1010下午500前由资助专干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2565894602@qq.com纸质材料按要求盖章后至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九教南314 杨老师逾期未报送合格材料视为学弃权。

六、材料清单

1.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按照今年提供的2023版本(不要求贴照片)申请表报送,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每人一式两份,所有签名处必须手写,不得使用手写体签章。

2. 初审名单表(高等学校)》和《推荐学生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学生获奖情况以2022-2023学年为主,获奖证书日期截止2023831日。如果材料不够突出,也可以把前一学年含金量高的获奖情况写进来。获奖情况的日期、名称和颁奖单位均按获奖证书上的信息从高到低,从主到次填写。

3. 综合推荐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需附学生的证件照电子版。包括个人简历、优秀事迹介绍(要用叙述性的语言描述该生情况,使人看后感到该生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确实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是大家学习的榜样)、家庭经济情况、获奖情况等,字数要求1000字左右,不允许出现网络抄袭、优秀事迹雷同等情况此部分可以作为《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学生申请理由参考,字数控制在211-250字内

4. 学年成绩单纸质版)。学年成绩单需到学院教务部门打印并盖教务部门公章,成绩单应显示上一学年必修+专业限选成绩和英语六级分数,另加盖学部审核公章)

5. 相关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英语六级证书、荣誉证书、省级以上获奖证书等。相关辅导员和资助专干需对证明材料严格把关,每份材料需核实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学部公章。

 

附件:

1.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高等学校)

4.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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